复变函数的连续性

定义

设函数 f 在 z0 及其某个邻域内有定义。若

limz→z0f(z)=f(z0)

则称 f 在 z0 处连续。用 ε-δ 语言写出:对任意 ε>0,存在 δ>0,当 |z−z0|<δ 时

|f(z)−f(z0)|<ε

这里不再要求 0<|z−z0|,因为 z=z0 时该不等式自动成立。若极限存在但不等于 f(z0),或极限不存在,则称 z0 是 f 的间断点。

与 复变函数的极限 的区别只有一点:连续要求 f 在 z0 处有定义,并且极限值恰好等于该处的函数值。

与实部、虚部连续性的关系

写 f(z)=u(x,y)+iv(x,y)。由极限与实部虚部极限的等价刻画(见 复变函数的极限)得到:

f 在 z0=x0+iy0 处连续,当且仅当 u(x,y) 与 v(x,y) 都在 (x0,y0) 处连续,即

lim(x,y)→(x0,y0)u(x,y)=u(x0,y0),lim(x,y)→(x0,y0)v(x,y)=v(x0,y0)

因此判断复变函数的连续性,可以逐分量判断两个二元实函数的连续性。

四则运算与复合

区域上的连续性

若 f 在区域 D 的每一点都连续,则称 f 在 D 上连续;区域的定义见 点集相关基本概念。此时上述四则运算与复合的结论在整个区域上成立。特别地,多项式在整个复平面上连续,有理函数在分母不为零的区域内连续。不过连续只是最弱的正则性要求,它远不足以保证可导:

连续与可导

可导(导数)要求差商 f(z)−f(z0)z−z0 的极限存在,比连续强得多。可导必连续,连续不一定可导,例如 f(z)=z― 处处连续却处处不可导。

连续点附近的有界性

设 f 在 z0 处连续。在连续的 ε-δ 定义中取 ε=1,得 δ>0,使 |z−z0|<δ 时

|f(z)|=|f(z)−f(z0)+f(z0)|≤|f(z)−f(z0)|+|f(z0)|<1+|f(z0)|

即 f 在 z0 的某个邻域内有界。这只是一个局部结论:

局部有界不等于整体有界

f(z)=1/z 在每个 z0≠0 处连续,因而在 z0 的某个邻域内有界,但它在区域 0<|z|<1 上无界。区域上的整体有界性需要额外的条件,不能由逐点连续推出。

例题

见 极限与连续性#复变函数的连续性。

相关笔记

教材 §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