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数定义
设函数 在 的某个邻域内有定义。若极限
存在,则称 在 处可导,此极限值即为 在 处的导数。
可导的函数 一定可微分,且导数可用实部、虚部的偏导数写成四种等价形式
即只要知道四个偏导数中的任意一对(例如 与 )就能写出 ;四式相等正是 C-R方程 的内容。
可导的充分条件
设函数 在 内有定义,,则 在点 可导的充分条件:
- 在点 连续
- 与 在 处满足 C-R方程
可导与连续
可导必连续:若 在 可导,则 时
故 。
反之不成立: 在复平面上处处连续,但差商 沿实轴、虚轴分别趋于 与 ,所以在任何点都不可导,即连续推不出可导。
求导法则
四则运算与复合函数的链式法则和实函数完全一致(在相应的点可导时成立):
由此得 ,多项式与有理函数(分母非零处)的求导公式也与实变量形式相同。
教材 §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