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数

导数定义

设函数 w=f(z) 在 z0 的某个邻域内有定义。若极限

f′(z0)=limΔz→0f(z0+Δz)−f(z0)Δz

存在,则称 f(z) 在 z0 处可导,此极限值即为 f(z) 在 z0 处的导数。

可导的函数 f(z) 一定可微分,且导数可用实部、虚部的偏导数写成四种等价形式

f′(z)=ux+ivx=ux−iuy=vy+ivx=vy−iuy

即只要知道四个偏导数中的任意一对(例如 ux 与 vx)就能写出 f′(z);四式相等正是 C-R方程 的内容。

可导的充分条件

设函数 f(z) 在 D 内有定义,z=x+iy∈D,则 f(z) 在点 z 可导的充分条件:

可导与连续

可导必连续:若 f 在 z0 可导,则 z≠z0 时

f(z)−f(z0)=f(z)−f(z0)z−z0(z−z0)→f′(z0)⋅0=0

故 limz→z0f(z)=f(z0)。

反之不成立:f(z)=z― 在复平面上处处连续,但差商 Δz―Δz 沿实轴、虚轴分别趋于 1 与 −1,所以在任何点都不可导,即连续推不出可导。

求导法则

四则运算与复合函数的链式法则和实函数完全一致(在相应的点可导时成立):

(f±g)′=f′±g′,(fg)′=f′g+fg′,(fg)′=f′g−fg′g2(g≠0)(f(g(z)))′=f′(g(z))g′(z),(f−1(w))′=1f′(z)(w=f(z))

由此得 (zn)′=nzn−1,多项式与有理函数(分母非零处)的求导公式也与实变量形式相同。

教材 §18